近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汽车置换补贴引发的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件。案件的主角是消费者小昭,她因错过了政府的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申请时限,向销售商4S店索赔。法院最终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认为4S店不应对消费者错失政府补贴承担责任。
2024年7月28日,小昭在苏州市某4S店购买了一辆总价超过25万元的新能源汽车,并于7月30日拿到了购车发票。此后,她于同年8月将自己名下的旧车出售。直到2025年2月,她才从他人处得知江苏省于2024年下半年推出了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以获得1.8万元的补贴。更让她懊恼的是,补贴的申请时限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而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由于她没有在购车时获悉这一政策,导致错过了申请时机。
小昭认为,4S店作为汽车销售商,理应告知消费者政府补贴政策。她认为,4S店未能履行告知义务,致使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错失了这笔1.8万元的补贴。她认为这是4S店的缔约过失责任,因此将4S店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赔偿她的损失。
4S店在庭审中提出了有力辩词。4S店称,相关的政府补贴政策是在双方签订购车合同之后才发布的,且当时并未明确告知商家。4S店辩解道,补贴申请的主体是消费者个人,商家无义务告知这一政策。4S店指出,小昭未能提供旧车转让的有效发票及其他证明材料,未必符合补贴条件。
法院在审理后发现,案涉补贴政策的实施方案是在2024年8月31日才发布,相关细则在同年10月才公布,而小昭与4S店的购车合同签订时间早于这些日期。法院认为,在合同签订时,4S店根本无法预知尚未发布的政府补贴政策,因此不存在故意隐瞒政策的行为,也不构成缔约过失。政府补贴政策是由政府提供的福利,商家并非这一政策的宣传主体。法院指出,购车合同履行完毕后,4S店不再承担告知消费者后续政府政策的义务。
法院进一步认为,尽管政府补贴政策涉及购车补贴,但这些信息早已通过多个官方渠道发布。小昭作为成年人,应当主动关注政府公告,并及时了解政策详情。法院还特别强调,消费者在享受政府补贴时,需自行了解政策的具体要求和时限,并在有效期内进行申请。如果错过了申请时限,责任应由消费者自身承担。
最终,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驳回了小昭的诉讼请求。该判决现已生效。
此案给消费者和商家都带来了重要的启示。在享受各类政府补贴时,消费者应当主动关注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政策信息,不应单纯依赖商家提供的补充说明。政府补贴政策一般会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等途径公布,消费者需要定期检查这些信息,以避免因错过时限而失去应得的权益。
另一方面,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可以提供与政府补贴相关的信息,尤其是对某些特定消费群体有益的政策,但商家的责任仅限于在销售时提供已有的信息,而不应过度承担政策更新的义务。消费者有责任在购车后主动关注政策变化,及时申请补贴。
遇到类似纠纷时,消费者应保留好所有与交易和活动相关的证据,首先通过与商家的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如无法解决,才应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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