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新能源车电池租赁误解引发合同撤销的法律思考

姚先生通过某二手车交易平台拍得一辆某品牌电动汽车,交易金额高达17.82万元。当他收到车辆时却惊讶地发现,车辆竟然没有配备电池这一关键部件。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电池不仅关系到车辆性能和续航,还直接影响整车价值。姚先生随即向卖家王女士和平台求证,才得知这辆车属于电池租赁版本,每月需支付1560元租赁费用,若买断电池还需额外支付约10万元。如此重要的信息却未在购车前明确告知,令姚先生深感受骗,认为自己基于重大误解签订了合同,遂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并退款。

本案中,姚先生通过某汽车服务公司运营的二手车平台参与车辆拍卖,成功竞拍后与卖家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部分车款及服务费用。车辆由平台代办运输送达后,姚先生发现车辆无电池配置,经过多方核实确认,车辆为电池租赁版本且租赁费用不菲。姚先生在平台上查询发现,其他同型号车辆明确标注了电池租赁电池买断,价格差异显著。而他竞拍的车辆信息中并未显示电池租赁字样,且平台工作人员在回应询问时表示不知有电池租赁情况。姚先生认为平台未尽到审核及告知义务,导致其重大误解,诉请撤销合同。

庭审过程中,卖家王女士辩称她已向平台告知车辆电池为租赁状态,未有隐瞒事实之意,故不应撤销合同。汽车服务公司代理人则表示,王女士虽有所告知,但未明确公开,且电池租赁情况并非交易惯例,姚先生应负注意义务。法院经调查发现,平台评估师在检测报告中确实勾选了电池租赁,且卖家已向平台说明此情况,但平台未在网页详情及合同中明示该信息。法院认定卖家已履行其告知义务,但平台作为中介未尽审查及告知义务,致使买方产生重大误解。

新能源汽车电池作为核心部件,其性能直接影响车辆续航和安全,且在二手车交易中对价格影响巨大。平台作为居间方有义务核实车辆关键信息并向买方如实披露。该案车辆网页及合同未标注电池租赁,导致姚先生误认为车辆包含电池并据此出价。法院认定买方基于此重大误解订立合同,应予撤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判决结果显示,卖家王女士已履行信息披露责任,不构成违约,但平台未履行中介应尽的告知职责,承担合同撤销的过错责任。法院判令撤销合同,卖家退还购车款,买家返还车辆,平台退还服务费并赔偿运输费用,驳回买方其他诉求。此判决明确了二手新能源车交易中卖家与平台的责任分工,强调平台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撤销合同的规定为本案提供了法律依据。法律保护因重大误解受损的一方,允许其撤销合同以保障公平交易。重大误解必须对合同订立的根本产生实质性影响,且行使撤销权需在法定期限内。本案买方因未获知电池租赁信息,基于错误认知签订合同,符合撤销条件,法院支持其请求。

法官特别提醒,新能源车与传统燃油车在交易上有显著不同,电池属性和状态极为关键。消费者购买时应充分了解电池状况及租赁细节,避免信息不对称引发纠纷。平台作为居间方,应加强车辆信息审核,确保交易页面及合同信息完整、准确,尤其是电池租赁、事故维修等重要信息必须明确标注,保障买卖双方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综上,案件通过判决明确了新能源二手车交易中的信息披露责任及法律保护机制,强调平台及卖家必须承担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买家应提高风险意识,详细核实车辆关键部件信息。此案为行业树立了规范标杆,有助于促进二手新能源车市场健康、透明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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